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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习俗元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_图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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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习俗元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

ISBN: 9787505870222

出版年: 2008-6

页数: 311

定价: 28.00元

内容简介


《农地习俗元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主要内容:习俗元制度作为一种自发的内在制度安排,不仅存在于“习俗经济”之中,而且广泛存在于现代市场经济中。人类经济行为不仅受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支配着,而且还受到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即习俗的调节。人们生活在习俗的世界里,尤其是农村居民更是如此。农地习俗一般是在人们相互博弈中形成的,得到社区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常常是社区内相关当事人自我实施的。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实施是极为重要的,有制度不实施往往比没有制度更糟糕。基于此,通过对蕴藏马克思、康芒斯、穆勒、马歇尔等人经典著作的农地习俗元制度思想进行梳理以及查阅其他相关文献、实地调查以及博弈分析等多种方法,《农地习俗元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在对习俗元制度这只“看不见的手”作用原理、演化机制进行探讨基础上,对农地习俗元制度及其实施机制进行了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第一,市场的有效运行不仅只有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而且习俗元制度作为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对人们的选择及其他经济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调节作用。习俗元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广泛的群众性和外在的强制性、默认性、可塑性,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习俗元制度的演化机制至少有遗传机制(复制机制)、变异机制(新奇创生机制)、选择机制和适用性学习机制。文化与习俗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一方面,习俗元制度本身承载和保持着文化;另一方面,文化作为习俗元制度等制度的“精神性”,又成为习俗元制度遗传,演化和变迁中的连续性的“基因”。“文化拟子”是理解文化濡化机制和文化播化机制的关键,习俗元制度的演化也是以“拟子”为基础,通过濡化机制和播化机制进行的。

第二,对蕴藏马克思、康芒斯、穆勒、马歇尔等人经典著作中的农地产权习俗起源理论、农地流转习俗、农地继承习俗、农地习俗元制度对租赁制度、农地价格等思想进行梳理,马克思的农地习俗元制度理论对于今天我们研究农地习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对日耳曼、法国以及中国传统社会中存在的农地习俗元制度进行了考察。

第三,农地习俗元制度是最基本的农地制度分析单位,同时也是最为古老、存在时间最长的农地制度,以其反映农地产权规则、自我实施合同、第三方实施以及组织规则等农地制度的某些重要方面,包括农地面积计量习俗、农地产权习俗、农地流转习俗等等。农地习俗元制度对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的农地产权制度均具有重要影响。由于我国不同地区自然、地理、文化、民族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导致了农地习俗元制度的多样性与差异性。

第四,农地习俗产权元制度是极为重要的农地习俗元制度安排。权利或者产权与习俗之间具有较为紧密的联系,习俗不仅是产权的来源,而且产权本身就是习俗进一步演进的结果,或者说产权是习俗的制度化。马克思在《资本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经典著作中也对文明社会之前的产权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从而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习俗产权的有关理论。农地习俗产权的起源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来得到说明,该模型表明在没有第三方设计的条件下,我们如何在土地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自组织成一种互惠互利的习俗元产权制度。同时,经验研究的结果不仅对这一理论模型提供了某种程度的支持,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农地习俗产权元制度的起源。

第五,农地习俗元制度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自我实施机制和第三方参与下的实施机制两种,而影响农地习俗元制度实施机制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这些因素对农地习俗元制度的实施机制的影响可以从多视角、多层面进行分析。对此,笔者建立了一个整体性的分析框架来进行探讨。

第六,在农村农地流转过程中,由于多数农地流转没有签订书面契约,一般都是口头契约,因此,就农地流转双方来讲,自己守信和信任对方对于农地流转契约的有效实施是至关重要的。《农地习俗元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引入重复博弈模型分析了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之间信任的形成机理。信任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运转的基石,信任对农地租赁市场的运行是不可缺少的,但在农地租市场上,信任又是难以观察和计量的。实验经济学的有关研究成果有助于这一难题的解决,引入实验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在农地租赁过程中,不同租赁双方之间的信任度是不一样的,信任度的差异不仅影响了当期租赁契约的选择,而且还会对今后的租赁行为及租赁制度的实施产生影响;同时,信任还与租赁价格有关,出租人所要求的租金与承租人的信任度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较高的信任度对于农地租赁市场的高效率运行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农地习俗元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还从信任博弈的视角分析了农户之间口头契约能够自我实施的机制。

第七,农地习俗元制度的实施是需要有关经济主体的参与才能顺利进行的,农地习俗元制度之所能够自我实施,一个重要的方面就在于有关当事人对自己声誉的看重,即声誉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农地习俗元制度的自我实施。重复博弈的KMRW定理表明,尽管每一农户在选择承认其他农户农地习俗产权(合作)时冒着被其他农户不承认自己农地习俗产权(不合作)的风险,但如果自己选择不合作,就暴露了自己是非合作型的,从而失去了获得长期合作收益的可能(如果对方是合作型的)。如果博弈重复的次数足够多,未来收益就会超过短期收益,因此,即使某一农户在本性上并不是合作型的,但在博弈开始,每一个参与农户都想树立一个合作形象,使对方认为自己是喜欢合作的;只有在博弈快要结束时,参与农户才可能一次性地把自己建立的声誉用尽,合作才会停止。从关联博弈的视角来看,农地租赁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有限地缘关系的信任关系,在一个博弈域的策略选择不仅影响自己本博弈中的得益,而且还会影响自己的声誉,声誉作为一种社会资本,会影响其在相关博弈域中的策略选择,因此村庄内的农地租赁博弈有效地嵌入到其赖以生存的社区交换域的重复博弈,并且其交易域和社区交换域基本重叠,信息完全性与信号传递效率高,使得关联博弈的关联度强,交易域和社区交换域双重惩罚机制的可置信度高,农地租赁习俗中的违约者的违约成本高(因为违约现时受益的贴现因子很大),上述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就会是(出租,守约),而嵌入社会交换域中的关联博弈的演化稳定策略将会是(合作,合作),从而实现农地习俗元制度实施的良性循环。

第八,与其他制度实施有收益、成本一样,不管是农地习俗元制度的自我实施,还是第三方参与的实施,我们都可以通过制度实施的成本与收益进行分析。对于有关主体而言,是否实施制度标准是收益与成本的比较,在《农地习俗元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中,我们特别强调心理收益与心理成本对制度实施的影响。

第九,农地习俗元制度的实施也可以从惩罚的视角来分析。从惩罚实施的主体来看,惩罚主要有自我惩罚和他人惩罚两种形式,如果从惩罚的视角来进行分析,农地习俗元制度的实施机制可以分为通过自我惩罚的自我实施机制和通过第三方惩罚的实施机制。农地习俗元制度之所能够自我实施机制,有两种机制在起作用:一是自我强化机制;二是自我纠错机制或者称为自我惩罚机制。同时,经济主体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使得自我惩罚机制并不能够完全保证农地习俗元制度的自我实施,因此,第三方参与并实施惩罚的实施机制对于农地习俗元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